拒绝是指不接受某种东西,或是某种观点,或是某种行为。委婉是说不直接拒绝,而是采取含蓄,婉转之词,达到拒绝的目的。也就是说,在拒绝时既不剌激对方,不伤害对方的感情,又不同意对方的看法或要求等。这些方法称之为委婉拒绝术。在人际交往中,通常采用以下一些方法: *两可式拒绝。这种方式是当对方提出某些问题时,不明确表态,即不表示同意,也不表示不同意,似是同意,又似乎不同意,使提问者感到不可捉摸,无所适从。 *剌激式拒绝。这种方式就是不受对方提出问题的牵制,也不去直接回答对方所提出的问题,而是提出另一个使对方有所剌激的问题,使其陷入自顾不暇的窘境,不得不放弃原来的提问。 *自解式拒绝。这种方式是在对方提问时明知故间,想借他人之口来证明一点什么的时候,所采取围以自解的方法来回答,以不授人之柄。即所谓“解铃还需系铃人”。 *搪塞式拒绝。这种拒绝方法是对提出的问题不作实际性的回答,用一些无关紧要的、说也可不说也可的话去搪塞,以达到拒绝的目的。 *诱导式拒绝。这种拒绝方式是在对方提出问题之后,不马上回答,先讲一点理由,提一些条件或反问一个问题,诱导对方自我否定,自动放弃原来提出的问题。 委婉拒绝术体现了人际交往的灵活性,有利于处理好人与人之间的关系,运用得好,可以达到文雅得体,幽然含蓄,弦外有音,余昧无穷的奇妙境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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