如果结婚,你选择你爱的人,还是选择爱你的人?
如果结婚,你选择你爱的人,你要接受他不爱你这个现实。你选择爱你的,可能你不喜欢他?但是他却一直爱着你,为你着想,为你可以做每一件事,婚姻就像一道难题,你永远看不清楚它的本质,有一句话曾这样说过,婚姻就像一道围城,进去的人想出来,出来的人想进去,我们到结婚年龄,可以选择自己爱的人结婚,但往往却不得善终,只能选择自己不爱的人结婚,那么选择与自己不爱的人结婚会有什么样的结果呢?结婚以后你可能永远无法爱上他,从每一个细节都表现出你不爱他的本质,甚至可能还惦记着前面一见钟情的人,只是把他当一个木偶或者是婚姻的一个伴侣,并不是你真正爱的人。正视每个人内心深处的想法,不会想和一个不爱你的人结婚,原本就是找一个生活的伴侣,生活中有一个可以相互帮助相互扶持的人。
你选择和一个爱你的人结婚,那你生活可能过得很美满,但却始终得意,因为有一个人永远在你内心深处住着,那个人挥之不去,却得不到,那个人魂牵梦绕,却见不到她的身影。
我们一直在感叹生活的无奈,也不得不面对现实,我们该怎样去面对一个爱你和不爱你的选择。
选择爱你的,你却不喜欢。选择你爱的,却又不喜欢你。所以在如今离婚率如此高的原因就在于这个社会的感情得不到寄托,到了结婚年龄迫于各种压力和不爱的人结婚了,一次争吵、一次误会或是为了一点私利就离开了对方。
这个值得深思的问题,面对现实和感情,如果婚姻再来一次,你会选择你爱的人结婚,还是选择爱你的人结婚,婚姻因为害怕失败,因为中国传统不允许婚姻的结束,而婚姻的失败对于每个家庭来说都是致命的打击,它可以毁了人生的全部,结婚之所以成为重大的选择,就在于婚姻,它影响你的一生,一旦结婚,有可能此生陷入一个矛盾的循环当中,无法自拔,婚姻在你生活中就变成一个重担。
选择分开,却离不开彼此。选择不分开,却彼此在一直煎熬,而且还有孩子的影响,婚姻对孩子的影响非常之大,对于未来的性格和人格的培养都显得重要。
现代人离婚率有10%,最高的行业是IT行业和金融行业,达到37%。高的离婚率对整个社会的影响,对整个家庭的影响是无法估计的,我们该怎样去面对婚姻,是一直希望得到的婚姻,还是你被迫接受社会的现实,找一个生活的伴侣。离婚以后找到的也是一个生活伴侣,因为婚姻失败以后,使你无法再相信一个人,我们怎样去面对离婚以后找一个生活伴侣,这又不得不陷入一个恶性循环中。
那么在没有结婚之前,你是选择你爱的人结婚,还是选择爱你的人结婚?
为了超越自我,人们都必需作出选择,创造或是毁灭;爱或是恨……好吧,这是抄袭弗洛姆的。大家好,我是需要被爱的双鱼座。弗洛伊德说过,个人介绍中最重要就是要说自已是单身的。
结婚该选择爱你的人还是你爱的人?
我爱你,与你何干?———蔡康永
引言:最近笔者在网上看了个严肃的辩论节目。虽然有时节目也不时会出现诡辩、神逻辑、暴论(推理的过程很粗暴)的情况,但还是很有趣的一个节目。作为一个曾经的辩手,也想试试写篇有心理学特色的辩论稿。今天的选题是:结婚,该选择爱你的人还是你爱的人?
主席、评委、在座的各位大家好。今天我们要讨论的是‘结婚,该选择爱你的人还是你爱的人?’,而我方是支持结婚应该选择爱你的人的。首先让我们定义一下辩题,今次辩题中的情境是你爱的人不一定爱你;同时爱你的人你不一定爱他。今天我们要做的,就是在以上这两种选择中选出一个对自己生活更优的选项,而不存在你爱的人就是爱你的人这种完美的情况。我方觉得‘选择爱你的人’是更优的选项原因有三:
我方第一个论点是:择爱你的人更可能令你拥有美满的婚姻。
根据美籍德国精神分析心理学家爱利克·埃里克森的社会心理发展理论,每个人在成年早期都需要与他人建立亲密关系,避免孤独感。而如果要与他人建立亲密关系,更重要的应该是给予而不是接受、主动去爱的能力而不是被动等待爱、自我牺牲而不是注重自我。
说到这里,可能有人觉得如果要主动去爱,不是应该选择你爱的人吗?注意,我方说的是主动去爱的能力。让我们一起来分析辩题中出现的三个人物:‘你爱的人’、‘你’和‘爱你的人’。当中,‘你’和‘爱你的人’都是已知拥有主动去爱的能力,同时也拥有自我牺牲和给予的觉悟。然而,那个‘你爱的人’就不一定拥有自我牺牲和给予的觉悟了。而如果与一个过份重视自我、没有足够能力去爱的人结婚,通常都是没有一个太好的结局的。
所以,我方觉得只要‘你’使用主动去爱的能力,去爱那个‘爱你的人’,那么你将会拥有一个美满的家庭与婚姻。反观如果去选择一个不知道有没有主动去爱的能力的人,就很有风险,最后余下的可能就只是无尽的孤独感。
选择‘你爱的人’不比选择‘爱你的人’崇高
我方第二个论点是:选择‘你爱的人’不比选择‘爱你的人’崇高。
可能有些人会觉得只有选择追求你爱的人才是真正的爱情、才是有意义的人生。但这种想法其实只是一种自我欺骗。德国哲学家怀亨格在1911年出版了《虚假心理学》。他提出:人类都是凭借一些在现实上不存在的虚假目标而生活着的。而奥地利个体心理学家阿弗雷德·阿德勒就主张:人类生活的确需要这些幻想出来的目标,因为这些目标虽然虚假但能够使人类会活下去的勇气。不过,如果太过沉醉于这些虚假的目标,就很可能会形成心理障碍。
举个易理解的例子,如果‘爱你的人’是个有钱但品格差的花花公子而‘你爱的人’是个有才华、人品好的青年,那么好像在一般人认知中,选‘你爱的人’会比较崇高。但是,如果情况逆转,‘爱你的人’是个有才华、人品好的青年;‘你爱的人’是个有钱但品格差的花花公子,那么选‘你爱的人’好像就不太崇高了。这就说明,在选择‘你爱的人’和‘爱你的人’之间,不存在那个选项更崇高或更低等的问题。
所以我方觉得如果为了‘真正的爱情’而不顾一切的去追求你爱的人,这只是种心理障碍,其中不存在甚么崇高的爱情,因为这也只是人类幻想出来的虚假目标。
选择你爱的人,之后如果不幸离婚会令你受到更大的伤害
我方第三个论点是:选择你爱的人,之后如果不幸离婚会令你受到更大的伤害。
世事无常,有如梦幻泡影,如雾亦如电。我们不妨假设今天你结婚了,可是在24小时之后对方突然后悔,要与你离婚。这时,哪种情况你会更受伤、更忧郁、更绝望?是‘爱你的人’要与你离婚还是‘你爱的人’要与你离婚?
如果考虑精神分析的客体关系,一定是‘你爱的人’。客体关系是指儿童在心理发展的过程中,会把‘爱’由自己身上转移向外投射到其它客体上,例如父母、朋友、对象等等。而明显的,如果投射到一个客体的爱越多,当失去这个客体时就会越伤心。因为这其实就像撕裂了一部分自己的灵魂似的。
所以如果把全有的爱都投射到‘你爱的人’身上,当对方不要你时,那种死寂的痛真的会令人歇斯底里。更不要说‘你爱的人’比‘爱你的人’更容易、更有机会离开你了。
以上三点就是我方觉得‘选择爱你的人’是更优的选项原因。当然,我也知道以上三点都是纯理性,可能有点点无情的分析。所以在总结时,我想说些自己的内心话。其实我觉得如果真的很喜欢,很喜欢,很喜欢对方,根本不会还有理性去考虑甚么‘应该选择爱你的人还是你爱的人’。而当你还有理性去考虑这个问题的话,很可能就表示着,其实你也没有你想象中那么的爱他。所以,我觉得如果你考虑‘结婚,该选择爱你的人还是你爱的人?’的一刻,就表示你还有不少的理性。那么,理性的选择爱你的人才是不二之选。
其实在恋爱的时候,通常会选择自己喜欢的人,觉得付出也是件快乐的事情,但是在婚姻当中,选择一个爱自己的人会比较多。这社会最后以后走在一起的,很多都跟爱与不爱没关系了,考虑的是合不合适
追答别人愿意和你结婚,不是爱你,难道跟你有深仇大恨嫁给你来报复你?都愿意嫁给你了,肯定是爱你的人啊!你自己都没搞清楚想问的问题吧?